二十六史
“二十五史”加《清史稿》的合称。 李宗鄴 《中国历史要籍介绍》:“ 民国 增《新元史》为二十五史,加上《清史稿》,合为二十六史。”参见“ 二十五史 ”。
二十五史加清史稿的總稱。
上一位 青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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