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准
(1).古代官府平抑物价的措施。《史记·平準书》:“大农之诸官,尽笼天下之货物,贵即卖之,贱则买之。如此,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,则反本,而万物不得腾踊,故抑天下物,名曰平準。”
(2). 汉 承 秦 制,大司农属官有平準令丞,掌管平準之事。参阅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通志·职官四》。
(3).平稳;公平;平衡。《醒世恒言·施润泽滩阙遇友》:“两边检点,柱脚若不平準的,便把来垫稳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金永年》:“念汝贸贩平準,赐予一子。” 李大钊 《马克思的中国民族革命观》:“一八三○年以前,中外贸易的平准,还是 中国 方面站在有利的地位。”
(4). 清 末译经济学为平准学。 梁启超 《新史学·史学的界说》:“宗教学也,法律学也,平準学也(即 日 人所谓经济学),皆与史学有直接之关係。”
平穩物價,使其合於一定的標準。
史記.卷三十.平準書:「大農之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,貴即賣之,賤則買之。如此,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,則反本,而萬物不得騰踊。故抑天下物,名曰:『平準』。」職官名。漢武帝時設置掌管物價平準事宜的官員。
史記.卷三十.平準書:「置平準于京師,都受天下委輸。」 漢書.卷十九.百官公卿表上:「景帝後元年更名大農令,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農。屬官有太倉、均輸、平準、都內、籍田五令丞,斡官、鐵市兩長丞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