陪敦
方田周围取土修筑的埂坝和绕田沟渠合成的道路与灌溉系统。《左传·定公四年》:“是使之职事于 鲁 ,以昭 周公 之明德。分之土田陪敦、祝、宗、卜、史,备物、典策,官司、彝器。” 杨伯峻 注:“土田陪敦即《诗·鲁颂·閟宫》‘乃命 鲁公 ,俾侯于东,锡之山川,土田附庸’之‘土田附庸’,亦即《召伯虎簋》之‘僕墉土田’。附庸,或谓即《孟子·万章下》‘不能五十里,不达於天子,附於诸侯,曰附庸’之附庸。”参阅 郭沫若 《中国史稿》第二编第三章第二节。
古代封建制度下,增封諸侯的土地稱為「陪敦」。引申有裨補的意思。
左傳.定公四年:「分之土田陪敦、祝、宗、卜、史,備物、典策……。」 毛亨.傳:「陪,增也;敦,厚也。」 孔穎達.正義:「言既封為大國,地方五百里,又分以土田更增彼寬厚為七百里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