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师
(1).药工、医师之古称。《大宝积经》卷一○八:“譬如大药师,善能疗治一切诸病。自无有病,见诸病人而於其前自服苦药,诸病人见是药师服苦药已,然后効服,各得除病。”
(2).药王。 清 顾张思 《土风录·药师》:“里有 药师殿 ,相传以为 扁鹊 ,亦称 药王 。”参见“ 药王 ”。
(3).即药剂师。指受过高级药学专业教育或在医疗预防机构、药事机构或制药企业中,长期从事药物调剂、制备、检定和生产等工作,并经卫生部门审查合格的高级药学人员。
(4).佛名。 药师琉璃光佛 的简称。《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》:“彼佛世尊 药师琉璃光如来 ,本行菩萨道时,发十二大愿,令诸有情所求皆得。” 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·喇嘛教》:“其皈依 释迦 、 金刚 、 毘卢 、 药师 、 无量寿 诸佛,则又似与浮屠同出,其髠首不蓄髮亦同。”
從事藥劑調配的專業人才。依現行制度,需先接受大專藥學教育,再經考試及格,並由衛生署頒發證書,方具有藥師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