错刑
设置刑法而不用。错,通“ 措 ”。语本《荀子·议兵》:“威厉而不试,刑错而不用。” 王念孙 《读书杂志·荀子五》:“错,置也,置设也。言……刑虽设而不用也。”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用刑》:“世人薄 申 韩 之实事,嘉 老 庄 之诞谈,然而为政,莫能错刑。”
上一位 轻邮
下一位 脞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