彖传
《易传》之一。分《上彖》、《下彖》两篇,内容为论断六十四卦卦名、卦辞的意义。本自成篇,列于经后,今通行注疏本分列于六十四卦,凡卦内“《彖》曰”即是。与《象》、《文言》、《繫辞》、《说卦》、《序卦》、《杂卦》统称为《易》之十翼。旧说为 孔子 撰述。今人考定谓非一人所作。参阅 高亨 《周易大传今注》。
易經中論斷六十四卦卦名、卦辭的文字,為十翼之一。
上一位 报仇心切
下一位 争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