盗钟掩耳
《吕氏春秋·自知》:“有得钟者,欲负而走,则钟大不可负,以椎毁之,钟况然有音,恐人闻之而夺己也,遽揜(掩)其耳。”后以“盗钟掩耳”比喻自己欺骗自己。 唐 吴兢 《贞观政要·公平》:“为之而欲人不知,言之而欲人不闻,此犹捕雀而掩目,盗钟而掩耳者,只以取誚,将何益乎?”《云笈七籤》卷九十:“若人不知则鬼神知之,鬼神已知而云不知,是盗钟掩耳之智也。”亦省作“ 盗钟 ”。 南朝 梁 任昉 《劝进今上笺》:“惑甚盗钟,功疑不赏,皇天后土,不胜其酷。”
盗:盗窃;钟:古代一种乐器。偷钟时捂住自己的耳朵。比喻自欺欺人。盗钟掩耳是成语。
有人得到一口鐘,想要背走,但因巨大無法背負,想擊毀它,但撞擊時有鐘聲,恐怕他人聽到聲音來搶奪,於是掩上耳朵。典出呂氏春秋.不苟論.自知。比喻自欺欺人。
舊唐書.卷二十.哀帝本紀:「立嗣君於南面,斃母后於中闈,黃門與禁旅皆殲,宗室共衣冠並殪,復又盜鐘掩耳,嫁禍於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