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于尘俗,不露锋芒。谓不求特异,与世无争。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四十:“典册高文,不晓是翰墨林中大手;淫词艷曲,多认作繁华队里当家。只得混俗和光,偷閒寄傲。见作 开封 监税,权为吏隐 金门 。”
同于尘俗,不露锋芒。指不求特异,与世无争。
混俗和光出处
明·凌濛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四十:“典册高文,不晓是翰墨林中大手;淫词艳曲,多认作繁华队里当家。只得混俗和光,偷闲寄傲。见作开封监税,权为吏隐金
混俗和光是成语。
国语词典
混俗和光
不露鋒芒,與世無爭。
孤本元明雜劇.李雲卿.頭折:「貧道混俗和光,常於鬧市之中,口發狂言,串拖二八金錢,每與孩童嬉戲遊翫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