板帐钱
南宋 时官府进行贪污勒索的一种名目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一》:“又有所谓板帐钱者,亦军兴后所创也。如输米则增收耗剩,交钱帛则多收糜费,幸富人之犯法而重其罚,恣胥吏之受賕而课其入……他如此类,不可徧举。”亦省称“ 板帐 ”。 宋 叶适 《上孝宗皇帝札子》:“大抵经总制钱为州之害,月桩、板帐为县之害。” 宋 叶适 《朝议大夫蒋公墓志铭》:“ 江 东白收板帐, 湖 南倍折冬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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