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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刑人

    详细解释

(1).加刑于人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刑人於市,与众弃之。”《旧唐书·刑法志》:“自今已后,令与尚食相知,刑人日勿进酒肉。” 宋 王键 《刑书释名》:“刑人於车,弃之於市。” 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用刑》:“刑人不用荆条。”

(2).受刑之人。古代多以刑人充服劳役的奴隶。《周礼·地官·司市》:“国君过市,则刑人赦。” 汉 桓宽 《盐铁论·周秦》:“ 春秋 罪人无名号,谓之云盗,所以贱刑人而絶之人伦也。”

(3).特指宦官。《新唐书·刘蕡传》:“书其名,讥疏远贤士,昵刑人,有不君之道。” 明 刘若愚 《见闻琐事杂记》:“凡内臣姓 朱 者,皆改姓 诸 。礼,公族无刑人之义也。”

国语词典

刑人 (xíng rén)

受刑的人。

周禮.地官.司市:「國君過市,刑人赦。」 漢.桓寬.鹽鐵論.周秦:「春秋罪人無名號,謂之云盜,所以賤刑人而絕之人倫也。」

對人處以殺戮之刑。

禮記.王制:「刑人於市,與眾棄之。」

古代的賤役大多由受過刑的人充當,故稱為「刑人」。

史記.卷八十六.刺客傳.豫讓傳:「乃變名姓為刑人,入宮塗廁,中挾匕首,欲以刺襄子。」

上一位
袖刺

下一位
古尔班通古特沙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