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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哄堂

    详细解释

唐 御史台有台、殿、察三院,以一御史掌杂事,称“杂端”。公堂会食,皆绝言笑,惟杂端失笑,则三院合座皆笑,谓之“哄堂”。事见 唐 赵璘 《因话录·御史三院》、 宋 曾慥 《类说》卷十四。后以指众人同时大笑。《红楼梦》第四一回:“众人听了,哄堂大笑起来。” 清 吴炽昌 《客窗闲话·呆官》:“吏役笑不可遏,竟至哄堂。” 阿英 《<花面杂剧>题记》:“总之,《花面杂剧》不是‘游戏笔墨’,目的在使人读之‘哄堂’。”参见“ 烘堂 ”。

鬨堂:满屋皆大笑。 清 尤侗 《瑶宫花史小传》:“嘲戏百出,一座鬨堂。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司文郎》:“言已,鼓掌; 王 ( 王平子 )和之,因而鬨堂。”参见“ 烘堂 ”。

国语词典

哄堂 (hōng táng)

唐朝御史臺以年資最高者主雜事,稱雜端。平時公堂會食,不苟言笑。遇到雜端失笑時,在座其他的人都跟著笑,稱為「哄堂」。典出唐.趙璘.因話錄.卷五.徵部。後形容眾人同時大笑。

幼學瓊林.卷三.人事類:「大笑曰:『絕倒』,眾笑曰:『哄堂』。」

上一位
六岁穣,六岁旱

下一位
撼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