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律诗常用的格式。与偏格相对。如五言诗第二字仄入、七言诗第二字平入,谓之正格;反之,则谓之偏格。 宋 沉括 《梦溪笔谈·艺文二》:“诗第二字侧入,谓之正格,如‘凤歷轩辕纪,龙飞四十春’之类;第二字平入,谓之偏格,如‘四更山吐月,残夜水明楼’之类。 唐 名贤辈诗多用正格,如 杜甫 律诗,用偏格者十无一二。” 明 谢榛 《四溟诗话》卷四:“ 许用晦 释 清 塞皆以‘甲子’、‘庚申’为的对,予病其粗直,且非正格。”
国语词典
正格
格律詩常用的格式,相對於偏格而言。如近體五言詩第二字必仄起、七言詩第二字必平起即稱為「正格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