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据
(1).掌管,占据。 晋 袁宏 《后汉纪·灵帝纪中》:“中郎将 张均 上书曰:‘ 张角 所以能兴兵作乱,万民乐附之者,原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子、兄弟、昬亲、宾客典据州郡,辜搉财利,侵冤百姓。’”《后汉书·杨秉传》:“而今枝叶宾客布列职署,或年少庸人,典据守宰,上下忿患,四方愁毒。”
(2).典实和根据。 晋 范宁 《春秋穀梁传序》:“释《穀梁传》者虽近十家,皆肤浅末学,不经师匠,辞理典据,既无可观,又引《左氏》、《公羊》以解此传,文义违反,斯害也已。”《旧唐书·王方庆传》:“每所酬答,咸有典据。” 鲁迅 《中国小说史略》第五篇:“故其为小説,亦卓然可观, 唐 宋 文人多引为典据。”
典故來源。
晉.范甯.春秋穀梁集解序:「釋穀梁傳者雖近十家,皆膚淺末學,不經師匠,辭理典據,既無可觀。」 舊唐書.卷八十九.王方慶傳:「每所酬答,咸有典據。」掌理、占據。
後漢書.卷七十八.宦者傳.張讓傳:「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、子弟、婚親、賓客典據州郡,辜榷財利,侵掠百姓,百姓之冤無所告訴,故謀議不軌,聚為盜賊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