伯格长
亦作“ 伯落长 ”。伯,通“ 陌 ”。格,通“ 落 ”。古代设置在街陌村落的督长。《史记·酷吏列传》:“吏苛察,盗贼恶少年投缿购告言姦,置伯格长以牧司姦盗贼。” 裴骃 集解引 徐广 曰:“﹝格﹞,一作‘落’。古村落字亦作‘格’。街陌屯落皆设督长也。” 司马贞 索隐:“伯音阡陌,格音村落,言阡陌村落皆置长也。”《汉书·酷吏传·王温舒》作“伯落长”。
上一位 铺兵
下一位 褓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