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民官怎么写好看
保民官书法图片
保民官的解释
古代罗马的一种特殊官职。约公元前494年平民与贵族斗争取得第一次重大胜利后的成果。每年由平民大会(特里布大会)选出。初为两人,后人数增加,最多时达十人。职责是维护平民利益,人身不可侵犯,有权对行政长官和元老院侵犯平民利益的命令和决议予以否决。帝国时代已形同虚设。
词语分解
- 保的解释 保 ǎ 看守住,护着不让受损害或丧失:保卫。保管。保健。保障。保密。明哲保身。朝不保夕(早晨保不住晚上会发生什么情况。形容形势危急)。 维持原状,使不消失或减弱:保持。保洁。保质。保墒。 负责:保证。
- 民官的解释 主持民政的官吏。与军官对称。《元典章·吏部二·承荫》:“今后莫若将阵亡民官与军官一体承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