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辞
亦作“ 遗词 ”。1.指前人留下的言论。 汉 蔡邕 《太傅安乐侯胡公夫人灵表》:“昔先圣之遗辞,言仁者其寿长。”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‘五经’剖判,去圣弥远,章句遗辞,乖疑难正。” 宋 曾巩 《试秘书省校书郎李君妻太原王氏墓志铭》:“古有遗辞,罔不采获。”
(2).指前代或前人留下的词章。 宋 梅尧臣 《问牛喘赋》:“余得摭遗辞,掇遗韵,索遗意而用以酬。” 明 田汝成 《西湖游览志馀·艺文赏鉴》:“ 张靖之 《题马和之<伐檀图>》诗:‘ 后稷 肇王业,《豳风》有遗词。’” 清 黄景仁 《题翁覃溪所藏宋槧施注苏诗原本》诗:“终愁缀葺或失真,遗辞浪説《由仪》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