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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国务院总理

    详细解释

国务院总理的解释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(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宪后的中央人民政府)的最高领导人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首脑,国家政务上的最高负责人。国务院总理每届任期为五年,1982年后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。总理负责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,根据宪法对国务院赋予的职权行事。

词语分解

  • 国务的解释 国家的事务;国事国务不可不谨也。;;《高君书;壹言》国务活动详细解释国家的政务。《商君书·壹言》:“国务不可不谨也。” 南朝 梁武帝 《幸兰陵恩诏》:“狱讼稍简,国务少闲。”
  • 总理的解释 ∶某些国家的政府首脑 ∶总理大臣的简称。议会政府的行政首脑 ∶某些政党的领导人 ∶全面主持管理详细解释.全面管理。 宋 苏轼 《德威堂铭》:“其总理庶务、酬酢事物,虽精练少年有不如。”《明史·张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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