奸状
亦作“奸状”。亦作“姧状”。1.诈伪的情状。《东观汉记·明帝纪》:“遣謁者考实,具知姧状, 世祖 异焉。”《隋书·许善心传》:“今殆一月,方始翻覆,姦状分明,此何可捨。”
(2).指男女私通事。《魏书·刑罚志》:“ 容妃 等姦状,罪止於刑,并处极法,準律未当。” 唐 李濬 《松窗杂录》:“前旬月有教授书生私通於侍婢最宠者,会擒得姦状以闻於 説 , 説 怒甚,将穷狱於京兆尹。” 清 纪昀 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消夏录三》:“女至 德州 ,人詰得奸状,牒送回籍,杖而官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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