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谘
宋 代的官场文书用语。谓记录并向上禀报。 宋 庞元英 《文昌杂录》卷二:“御史中丞知杂事礼上祥瑞案,三道皆判‘记諮’,不见出何故事。驾部 王郎中 云:‘諮亦誥之义,如尚书省案式郎中侍郎判六諮名示之类。记未详。’余以谓尚书省案式至尚书亦曰依判諮。注:非通僕射判者,不须諮;至僕射,但书依判而已。然则记諮者,恐是应记諮於上也。亦未知果是否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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