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形之罪
犹言莫须有之罪。《隋书·炀帝纪下》:“故 高熲 、 贺若弼 先皇心膂,参谋帷幄, 张衡 、 李金才 藩邸惟旧,绩著经纶,或恶其直道,或忿其正议,求其无形之罪,加以刎颈之诛。”
上一位 安常履顺
下一位 垒七追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