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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做朝

    详细解释

旧俗婚后第三日新娘出见亲属叫做朝。《醒世恒言·大树坡义虎送亲》:“ 梁氏 道:‘密地择了人家,在我哥哥家聘,不要通女孩儿得知。到临嫁之期,只説内姪做朝,来接女孩儿……事到其间,不怕他不从。’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三回:“去年 万 家娶媳妇,亲家要上门做朝,家里就唱戏、摆酒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七回:“到第三日, 鲍 家请了许多的戏子的老婆来做朝。 南京 的风俗,但凡新媳妇进门,三天就要到厨下去收拾一样菜,发个利市。这菜一定有鱼,取‘富贵有餘’的意思。”亦称“ 做三朝 ”。《天雨花》第十三回:“次日, 魏 家备盘盒来做三朝, 丁 家款待酒饭而去。”

国语词典

做朝 (zuò zhāo)

舊俗新媳婦婚後第三日下廚做早餐給家人親屬吃,稱為「做朝」。

儒林外史.第二十七回:「到第三日,鮑家請了許多的戲子的老婆來做朝。南京的風俗:但凡新媳婦進門,三天就要到廚下去收拾一樣菜,發個利市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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