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对
(1).臣属当面回答皇帝提出的问题。 唐 郑棨 《开天传信记》:“ 安西 衙将 刘文树 ,口辩,善奏对,上每嘉之。”《宋史·哲宗纪一》:“﹝ 元祐 五年四月﹞癸丑,詔讲读官御经筵,退留二员奏对邇英阁。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三八回:“﹝圣人﹞问了问他的家世学业,又见他奏对称旨,天颜大悦。”
(2).文体名,“奏疏”与“对策”的并称。 姚华 《论文后编·目录上》:“盖典生纪传,謨开集议;贡附典而肇记志,范媵謨以启奏对。”
臣下回答君上所問的事。
新唐書.卷一五十.李揆傳:「揆美風儀,善奏對。」 儒林外史.第三十五回:「莊徵君正要奏對,不想頭頂心裡一點疼痛,著實難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