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.谓代天子草拟诏命。语出《书·说命上》“恭默思道,梦帝賚予良弼,其代予言”。 宋 楼钥 《送王正言守永嘉》诗:“使君读残万卷书,古事今事俱了了,便应珥笔侍天陛,不然代言登凤沼。”《宋史·綦崇礼传》:“﹝ 崇礼 ﹞再入翰林凡五年,所撰詔命数百篇,文简意明,不私美,不寄怨,深得代言之体。” 明 张居正 《谢召见疏》:“俾之在阁调理,代言备问,诚之职也。”
(2).代表某方面发表言论。参见“ 代言人 ”。
国语词典
代言
代君主立言。
宋史.卷三七八.綦崇禮傳:「再入翰林凡五年,所撰詔命數百篇,文簡意明,不私美,不寄怨,深得代言之體。」
代替別人表達意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