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 以后的一种徭役形式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上六》:“ 乾道 五年, 处州 松阳县 ,倡为义役,众出田穀,助役户轮充。”《宋史·谢谔传》:“ 諤 里居时,创义役法,编为一书,至是上之,詔行其法於诸路,民以为便。” 清 钱大昕 《十驾斋养新录·义》:“近时州县众力共给役曰义役,皆与众同之意。”
国语词典
義役
宋孝宗時,謝諤所建議的助役法。人民依照貧富,出田穀助役,不願者乃行差役,詔行諸路,民以為便。
宋史.卷三ba
*九.謝諤傳:「諤里居時,創義役法,編為一書,至是上之。詔行其法於諸路,民以為便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