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相鱼肉
谓自相吞并、残杀。《晋书·刘元海载记》:“今 司马氏 父子兄弟自相鱼肉,此天厌 晋 德,授之於我。”《资治通鉴·晋孝武帝太元十年》:“ 农 退谓 攀 曰:‘君所见殊误,当今岂可自相鱼肉!俟吾北还, 邃 等自当迎於道左,君但观之。’”
鱼肉:当作鱼肉一般任意宰割。比喻内部自相残杀。自相鱼肉是成语。
手足或君臣等關係切近者互相殘殺。
梁書.卷二十九.高祖三王傳.邵陵王綸傳:「若自相魚肉,是代景行師,景便不勞兵力,坐致成效,醜徒聞此,何快如之。」 東周列國志.第七十八回:「況叔孫氏君臣自相魚肉,魯之不幸,實齊之幸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