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脚
(1).犹言止步。《京本通俗小说·错斩崔宁》:“行人住脚,须把买路钱与我!”
(2).歇脚;暂住。《醒世姻缘传》第一回:“説起十五日要大家到 雍山 打围,到庄上住脚,须得预先料理。”
(3).收尾,放在最后。《西游补》第八回:“ 行者 翻开看看,只见打头就是十二月,却把正月住脚;每月中,打头就是三十日或二十九日,又把初一做住脚。”
止步。
京本通俗小說.錯斬崔寧:「我乃靜山大王在此,行人住腳,須把買路錢與我。」歇息。
西遊記.第十八回:「我這些時不曾住腳,前前後後請了有三四個人,都是不濟的和尚,膿包的道士,降不得那妖精。」 醒世姻緣傳.第一回:「枕頭邊說起了十五日要大家到雍山打圍,到莊上住腳,須得預先料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