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> 组词 > 正文

    养廉地

    详细解释

清 制,对官吏除发常俸外,另给恩俸名曰“养廉”;或划给土地,以供收租,名曰“养廉地”。《清史稿·食货志一》:“各城伯克向有养廉地,自改郡县,裁伯克廉地一律入官佃租。”

上一位
四正四奇

下一位
捻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