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> 组词 > 正文

    末法

    详细解释

(1).谓不能治本的法术。系儒家对法家刑名之学的蔑称。《晋书·吕光载记》:“明公受天眷命,方君临四海,景行 尧 舜 ,犹惧有弊,奈何欲以 商 申 之末法,临道义之神州。”

(2).佛教语。指佛法的衰微时期。《隋书·经籍志四》:“然佛所説,我灭度后,zheng*法五百年,像法一千年,末法三千年,其义如此。” 宋 张商英 《护fa*论》:“末法像教之僧败群不律者,势所未免也。” 清 龚自珍 《最录禅源诸诠》:“居末法中,欲敌生死,如救头然。” 章炳麟 《<频伽精舍校刊大藏经>序》:“虽处末法之中,而群情归慕如此,知正信之未衰也。”

(3).泛指宗教的衰微。 梁启超 《近世文明初祖二大家之学说·绪言》:“顾宗教今已属末法之期,而学术则如旭日升天,方兴未艾。”

国语词典

末法 (mò fǎ)

佛教用語。指佛法的衰落期。這時期佛法將滅,只剩教法,既無人修行,也無人證悟。時限約在佛滅兩千歲(一說一千,一說一千五百年)?後的一萬年之間。

隋書.卷三十五.經籍志四:「然佛所說,我滅度後,zheng*法五百年,像法一千年,末法三千年,其義如此。」

上一位
还麾

下一位
辟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