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判
媒人。语本《周礼·地官·媒氏》:“媒氏,掌万民之判。” 郑玄 注:“判,半也。得耦为合,主合其半成夫妇也。” 宋 胡继宗 《书言故事·媒妁》:“媒曰掌判。” 宋 罗烨 《醉翁谈录·崔木因妓得家室》:“君若果未婚,妾当为掌判,使君即得佳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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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位 欧阳修